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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類營期入營及離營時間﹕宿營(15:00 – 離營日13:30)、日營(10:00
– 16:00)、黃昏營( 16:00 – 22:00)
借用團體可於營前探營一次,逗留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。請於擬定日期前一星期致電與度假村職員預約,如需再次探營,每位探營人士則須繳日營費用。本度假村將不會為探營人士提供膳食及營地活動。
宿營人士凡提早入營或逾時離營,須於訂營時通知度假村辦事處,並按人數繳交日營費。借用團體須於營期前兩星期將營期內之活動程序表傳真到度假村,本度假村有權保留部份場地作中心特別活動之用。
借用團體必須遵守營友守則,如有違反者,本度假村有權隨時終止營期,所繳費用恕不獲發還。
團體負責人須於離營前一小時辦理離營手續、交還所有借用物品及繳交所需費用。
一切標貼、標語或旗幟等,須先獲本營負責人許可後,方可於指定地點懸掛。
如須在度假村內攝錄或採訪之團體,須於營期前兩星期以書面申請,否則一概謝絕。 |